个人观点,本溪一男子因家庭矛盾与母亲发生争吵,并用母亲的拐杖将自己母亲经营的报刊推倒在地上,这是做儿子的不对,有问题可以胡母亲商量,发生争吵也不能对母亲辛苦经营的报刊推倒。从另一个则面来讲,做儿子的应该尊重母亲,生活方面孝敬母亲才对,不能对自己的母亲大动干戈。
至于做大哥的来讲,应该是个对父母很有孝心的人,看见弟弟对自己的母亲如此无礼,心想教训弟弟一番,并用母亲拐杖打中弟弟的额头,由于哥哥无意间出手太重把弟弟的额头打伤,结果哥哥被刑拘。
这件事本是一家庭矛盾,兄弟之间手足情,如果两兄弟都互相*让,弟弟对母亲好点,哥哥也不那么冲动,大家互相*让,*一时风平浪静,退一步海阔天空,我相信兄弟之间*不会发生如此现状。
个人认为,本案事出有因。被害人确实有一定过错,对案件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。
***的判决也充分考虑了这一点,对*从轻处罚,判处*八个月。
先说案件定*,*打伤了被害人,在持拐杖殴打被害人时应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受伤,有故意伤害的故意,客观上也实施了伤害行为,也最终导致了被害人的伤情。故,***的判决于法有据。
《*》第二百三十四条: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*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希望每个人都能通过合法方式解决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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